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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文旅部對《劇院等演出場所恢復開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》《互聯(lián)網上網服務營業(yè)場所恢復開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》《娛樂場所恢復開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》進行了修訂調整。其中明確表示,消費者在娛樂場所、網吧的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。歌舞娛樂場所接納消費者人數不得超過核定人數的50%,每個包間接納消費者人數也不得超過核定人數的50%等。

據悉,文旅部要求,恢復開放的上網服務場所應當嚴格執(zhí)行人員限流限量措施,應當采取預約消費、錯峰入場、間隔就坐、限制停留時間等措施,并對場所內消費者數量實行動態(tài)管理,防范聚集性風險。